昨日起,备受关注的房地产税在上海和重庆两地正式试点。 财政部、国税总局、住建部相关负责人表示,条件成熟时,将在全国范围内对个人拥有的住房征收房产税。住建部政策研究中心相关负责人接受记者采访说,如果一线城市实施房产税,应该是以“上海版”为基础。
解读
刚性需求不会受到影响
昨日,住建部政策研究中心相关负责人接受记者采访说,“上海版”和“重庆版”的房产税方案细则是不同的。“‘上海版’主要是抑制投资投机炒房,而‘重庆版’则是打击抑制豪宅。”
该负责人称, “上海版”房产税方案针对新增一般房地产,而且按照人均面积做起征点考虑,设计中的房产税的税率为累进税率,房屋价值高、人均面积大的房屋税率更高。
“上海的房产税主要是‘以居住为主、以市民消费为主、以普通商品住房为主’的原则,确保上海居民家庭基本居住需求和改善型住房消费需求。”该负责人接受记者采访时说,由于房产税的出台,使得投资者的投资成本提高,这样就在一定程度上不仅抑制了投资,而且使已经投资几套房的炒房者成本提高。
财政部科研所副所长苏明接受记者采访说,由于两项试点方案均未触及基本住房需求,因此多数刚性需求不会受到影响。
苏明表示,目前房地产市场的态势是投资资金泛滥,如果两个城市的两个政策能得到较好地执行,在投资资金挤出的情况下,今年房价将可能回归平稳,刚性需求也会成为市场的主导。
“上海版”或成 一线城市征税基础
相对于“上海版”, “重庆版”房产税偏重对高档房、别墅的征收,对存量、增量独栋别墅均征房产税,对新购高档商品房征税,对在重庆无户籍、无工作、无投资的外地炒房客从第二套房开始征税,税率为0.5%-1.2%。
该负责人表示,“上海版”和“重庆版”房产税模式,并不会出现谁好的态势,因为国家把两个不同的模式在两个不同的城市作为试点,未来房产税的全国范围推广,这两种模式应为主导,或介于这两者之间。
该负责人还表示,上海作为在房地产市场方面发展相对较为成熟、价格已经出现明显分化的城市,是一线发达城市代表,因此,如果一线城市实施房产税,应该是以“上海版”为基础。
据《法制晚报》
〖同致诚评论〗总的来说,“上海版”房产税征税需同时满足两个条件:第一、本市居民家庭在本市新购且属于该居民家庭第二套及以上的住房或非本市居民家庭在本市新购的住房;第二、应税面积为所有房屋建筑总面积大于60*N(N为夫妻双方及其未成年子女总人数)部分。
计税方法:应税家庭所有房屋建筑总面积大于60*N部分*该房屋单位面积的评估市值*0.6%(单位面积的评估市值小于等于上海市上年度新建商品住房平均销售价格的,税率暂减为0.4%)。
2010年上海市全市新建商品住宅平均销售价格14213元/㎡,其中,内环线以内均价48032元/㎡、内外环线之间为14831元/㎡、外环线以外为11961元/㎡,即如果新购住宅中,需要缴纳房产税的面积在2011年应分别缴纳288.19元/㎡/年、59.32元/㎡/年、47.84元/㎡/年。据国家统计局公布,上海市全年城市居民家庭人均可支配收入31838元,可见上海市房产税税率并不算高。
此外,上海市公布的房产税试行办法中,有些地方可操作性交低,如确定家庭人数、每年对符合征收房产税的物业进行评估、各部门协调等,这都需在试行中不断完善。
相信其在全国一线发达城市大规模推行还需要一段时间。且广州财政局在2月18日称尚未研究房产税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