抑制高房价深圳市公布楼市调控细则公布
发布时间:2013-08-04    3704 阅读量
    5月6日,深圳市政府办公厅公布《关于印发深圳市贯彻落实国务院文件精神坚决遏制房价过快上涨的意见的通知》(下称《通知》)。

    《通知》提出落实差别化信贷政策,限制各种名目的炒房和投机性购房;商业银行根据风险状况,暂停发放购买第三套及以上住房贷款;对不能提供1年以上本市纳税证明或社会保险缴纳证明的非本地居民暂停发放购买住房贷款。

    按照《通知》要求,自本意见发布之日起,通过配售方式新取得保障性住房及人才安居住房的家庭(包括申请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或个人,再行购置商品住房或将保障性住房擅自转让的,政府直接回购该保障性住房,并重新分配给其他符合保障性住房及人才安居住房条件的家庭或个人。

 

【同致诚评论】配合国家楼市调控政策,深圳市即行推出了调控细则,明确化调控的针对对象即投资及投机性购房者,以停发贷款的方式,直接切断了购房者的资金来源。停发不能提供1年以上纳税或社保缴纳证明的非本地居民的住房贷款,目的是保障本地居民及常住居民的购房利益,但同时给了深圳非常住居民一个沉重打击。通知发行之后,许多中介开通了替购房者补交社保款项的服务,作为应对楼市调控的对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