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广州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在该局网站就《广州市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公开出让预申请办法(试行)》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市国土房管局新闻发言人就预申请制度接受了媒体采访。
新闻发言人表示,我市拟制定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公开出让预申请制度是指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或其他组织对年度公开出让计划或宗地公开出让预公告中公布的地块提出用地意向,并承诺愿意支付的土地价格,国土房管部门接受承诺并适时组织实施预申请地块公开出让活动的行为。预申请制度与现行招标拍卖挂牌制度相配合,可结合政府与市场的优势,使我市的土地供应模式更加优化。总体说来,与传统的政府为主导的单纯招标拍卖挂牌出让方式相比,预申请与招标拍卖挂牌相结合的制度具有以下优势:
(一)有利于充分了解市场情况,根据市场的需求确定土地供应的区位与数量,科学制订土地出让方案,使土地出让更加贴近经济发展和城市建设的实际需要。
(二)有利于企业根据政府的出让计划,合理安排土地竞买资金和融资计划,可防止企业由于信息不对称所造成的投资决策偏差,以及由此衍生的竞买非理性行为,从而有利于土地市场健康、平衡发展;
(三)可促进土地集约节约利用。通过预申请一方面可根据市场的情况灵活调整土地供应规模和供应方式,避免土地价格由于供需矛盾导致虚高现象,另一方面有助于减少供需脱节等原因导致的土地闲置现象,促进土地节约利用;
(四)可通过平衡市场预期减少土地市场的波动,从而促进房地产市场的平稳健康发展。
新闻发言人介绍,我市预申请制度有几个特点:
一是我市预申请制度与科学实施出让计划的结合可充分发挥预申请的优势。预申请前,我市会公布年度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计划,该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计划既包括了计划内的地块,又包括了预安排的地块。我局可根据计划内及预安排的地块的预申请情况科学制订土地出让方案,从而使土地出让更加满足市场需求。
二是我市预申请制度宽严结合。一方面,在预申请的诚信方面是比较严格的,除参照招标拍卖挂牌资格审核的标准进行准入限制外,另外还规定1年内在预申请活动中存在违约活动的出让人不接受其预申请;另一方面,我市预申请保证金的门槛不高,为申请人意向价格的1%,且最高为1000万元人民币,这样的制度设计可充分鼓励市场中开发主体踊跃参与。
三是我市预申请制度不是土地出让的必要条件。我市在土地出让过程中不要求只有经过预申请的地块才可进行公开出让,出让人可根据土地市场的需求,将列入年度出让计划内的不同用途的土地适时直接进行公开出让。
新闻发言人强调,预申请制度并不是取代招标拍卖挂牌制度,而是对招标拍卖挂牌制度的补充,公开出让仍必须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获得预申请资格的申请人还必须在公开出让中与其他竞买人公平竞争。
预申请制度现在还在征求意见阶段,我局欢迎社会各界人士对预申请的征求意见稿多提宝贵意见,以使我市预申请制度制定得更加科学、合理。
〖同致诚评论〗所谓的预申请是在竞价前做一定程度的协议,针对某地块,有意向的企业与政府提前谈条件,有可能是一对多。在某种意义而言,由于有意向的企业和政府有前期的沟通,肯定有助于避免更多地王的出现,也是对目前土地“招拍挂”出让方式中土地价高者得模式的一种补充。此次政策调控的出发点是依然是规范土地市场的管理制度、避免开发商的非理性拿地行为,在未知竞争的同时促使土地价格更趋合理,防止现场竞价催生“天价土地”,并进而通过“地-房”的传导机制来平抑房价,最终实现社会的和谐统一。同时土地出让预申请制度至少让政府了解了预期价位,也是帮助把工作做细的方式,有助于控制竞价现场,对未来土地房地产市场稳定将起到一定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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