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4日从国家税务总局获悉,税务总局于近日下发通知,要求各地税务机关加强股权交易、反避税、房地产业等领域的税收征管,进一步作好堵漏增收工作,确保完成09年税收收入增长预期目标。
通知称,要加强房地产业税收和建筑安装业管理。要根据项目开发经营链条,将土地储备、
土地一级开发、土地供应、取得
土地使用权、勘探、设计、开工、监理、售房、保有、物业管理、
二手房交易、租赁等所有环节涉税行为,都纳入控管范围,采集各环节涉税信息,开展分析比对,加强纳税评估或稽查。
通知指出,要重点对房地产开发成本费用进行审核。对国税局、
地税局共管的房
地产企业,主管税务机关要定期将所得税和营业税申报信息互相通报,加强比对分析,对有疑点的共同开展评估或稽查。
通知强调,要开展应用房地产评税技术核定
二手房交易计税价格的试点工作,对纳税人申报的成交价格明显偏低且无正当理由的,按核定的计税价格征税。
而据国家统计局此前公布的70个大中城市房价数据显示,1至6月全国
商品房销售面积34,109万平方米,同比增长31.7%。
商品房销售额15,800亿元,同比增长53.0%。6月份,全国70个大中城市房屋
销售价格同比上涨0.2%,结束了自2008年12月以来的连续6个月负增长;环比上涨0.8%,涨幅比上月扩大0.2个百分点,这是2009年房屋销售价格连续第四个月出现环比上涨。全国各
地区房价出现“普涨”格局,差别只是涨幅不同。6月份,销售价格环比上涨的城市从3月份的39个上升到67个。
在经过上半年的持续发力后,7月
全国楼市出现区域调整的局面。上海证券报报道称,30个城市的
商品住宅总
成交面积环比下跌约4%,其中有15个城市的商品住宅成交面积环比下降,北京、上海、广州、深圳4个一线城市还首次出现月成交量全部下跌的局面。
楼市“挤泡沫”还不到一年半,2008年年末房地产市场的低迷还历历在目,在国际金融危机冲击波尚未平息,世界经济依然严峻,我国国民经济回升基础尚不稳固,回升态势还不稳定的情况下,房价如此高涨,让人担忧,必须有所警惕。
统计局网站8月4日刊发署名文章指出,房价的高涨,已成为制约城市居民消费的障碍,给我国当前最为急迫的启动内需带来负面影响;也导致产业发展失衡,可持续发展之本堪忧;
高房价也将使银行金融风险陡然加大。
〖同致诚评论〗根据国税总局要求,此次主要对房地产业税收和建筑安装业管理、房地产交易等环节的税收管理加强。一方面,从房地产开发的成本环节上进行控制,如土地储备、一级开发、土地取得、勘查设计、开发等,各个环节的税收情况都纳入税收范围,加强其税务管理工作,可以了解房地产开发成本,可增加一定的市场透明度;同时二手房交易、租赁税费的加强也给火热的房地产投资市场降温。由于楼市在沉寂一年后迅速升温,其反弹力度超过了2007年高峰时间,反弹速度之快,房价之高,不仅制约了购房者的住房消费,也令银行金融风险增大,长此以往,房地产市场将又陷入市场低迷状况。